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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拳出击治理学生接送车


 

 

 

 

 

 

 

2006年1月7日 星期六 20:33:38


           

重拳出击治理学生接送车




  元月6日,我市召开全市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根楷、副市长李树之、市教育局、交通局、法制局、交警支队的领导及各镇区负责教育干部、学校校长及其办学者参加。会上,市长陈根楷等领导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各类学校、幼儿园校长和园长要切实贯彻会议精神,落实学生安全工作责任。

      
下最大决心,治理学生接送车

  2005年中山学校没有出现大的安全事故,市长陈根楷说,市教育局班子和机关对校园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市教育局、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和广大校长、教师做了大量工作,几年来师生安全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值得充分肯定。针对校园安全问题的治理,他用两句话进行了概括,一是要“铁腕”治理,二是要重拳出击。他痛心地说,我市现在790多辆校巴中,有193台是外省、外市准备淘汰的公交车,相当部分驾驶员不具备驾驶校巴的条件和资格,乘坐校巴的学生大多年龄偏小,缺乏自救能力,这些车辆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就是大事,所以政府下了最大的决心,坚决取缔不合格学生接送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他说,各级行政领导要充分落实学校安全管理措施,每一个环节都要抓好,安全设施不合格的,要及时补充和更换,对有需要的镇区,政府将给予财政支持。


         
强化领导,消除安全隐患

  2005年一些地区发生的学生接送车特大事故令人触目惊心。交通事故已经成为造成学生伤亡最大的一类事故。有见于此,市委、市政府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要求各部门、各级政府要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安全教育、整治和监督管理。吸取“12.25”坦洲檀岛西餐厅特大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举一反三,保持学生接送车安全工作的警钟长鸣和常抓不懈。
  副市长李树之在会上强调,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重点,切实消除学生接送车的安全隐患。要重点整治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学生接送车安全。要加强学校接送车的监控和驾驶员的培训管理,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学校接送车,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学生接送车的单位与个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副市长还要求交通运管、交警、教育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抓好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在市教育局设立了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事故报送的畅通渠道。要求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对全市学校接送车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并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镇区政府、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通过各种媒体积极营造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辆优先、乘车高峰期优先,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的良好氛围。以各种措施,把学生接送车安全工作保持在一个良好的状态。


       
完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

  学生安全接送车的管理问题是学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市教育局把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作为一项十分迫切而重要的工作来抓,尽最大努力完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教育局曾先后转发教育部、市有关部门的多份文件,要求各镇教科文卫办、各级各类学校要吸取几宗震动全国的重大伤亡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坚决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同时,配合交通部门关于取缔非法经营校巴的整治工作,下达有关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落实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1月、9月,教育局联合交通、交警进行了全市接送车安全状况摸底调查,并在9月28-29日、12月30-31日开展了学生接送车、校园安全的专项督导检查,并就督导检查结果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教育局局长刘传沛在发言时要求各镇区领导、教科文卫(教办)主任,各类教育机构董事长、校长、园长必须高度重视,强化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作为意识,层层落实学生接送车管理责任,从根本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刘局长介绍说,教育局,联合安监局、交通局、公安交警支队成立联合,开展多项措施包括:成立中山市学生接送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实行学生接送车准入制度,要求所有参与学生接送车辆必须检测合格,备案和统一标识。严格执行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准入制度,对驾驶员素质、驾驶信用记录进行考核,符合条件方可聘用。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同时,教育局还将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纳入民办教育机构年度定期检查范围,对措施不落实、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教育机构,教育局将根据《民办教育法促进法》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把违法情况通报民政部门。刘局长强调,学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生接送安全问题严峻,已到了非用铁的手腕整治不可得时候了,大家应该统一思想,做好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工作。


         
发生事故,不单是赔偿问题

  市法制局副局长梁荣佳在会上,就学生接送车发生安全事故的民事、刑事和行政相关法律责任进行讲解。梁副局长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校车安全事故中,对学生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机构,在未尽职范围内相关义务致使学生遭受人身伤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赔偿责任。负有赔偿责任的不单是肇事司机,其所属公司、办学者等相关负责单位均要承担赔偿责任。人身伤害事故赔偿金额是巨大的,然而,一旦出了事故,出了人命,并不能单单赔钱了事。根据刑法、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除肇事司机外,相关负责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定交通肇事罪,重大事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根据《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有关领导、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车之覆,后车可鉴,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责任不容忽视。

       
发展公交,打击非法营运

  为保障学生接送的安全,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市交通局采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扶持学校自有接送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发针,积极解决学生接送问题。市交通局副局长吴钧海在会上介绍说,中山市是全国农村客运试点市。在2004年9月全面完成了村村通班车的任务。目前共有公交线路107条,全部的行政村都通达了班车。而且,在线路的布局方面,把学校作为班车线路的重要节点,使大部分学校都有班车经过。班车的班次上也配合学校上学和放学进行调整,对学生乘车也给予半价的优惠。交通局一手抓公共交通建设,一手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学校接送车。吴副局长介绍了近一段时间以来,公路局与教育、交警部门联动配合,开展对非法营运的学校接送车进行打击情况。他表示打击虽然有力地遏制了非法经营学校车的经营势头,但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交通安全有赖你我他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梁小业在会上通报了去年我市交通安全状况。他说,去年我市交通事故就有8千多宗,而未达上报程度的交通事故更达至4万多宗,平均每天有100多宗安全事故,共死亡440多人。其中,涉及学校接送车就有41宗。交通安全情况令人触目惊心。他还指出,交通事故的严峻的形势不是个别情况,省内、国内普遍存在。目前,面对每年2万辆机动车增长速度和交通状况日益严峻的态势,交警将尽最大努力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执法和管理工作。梁副队长也呼吁社会各界要一同参与交通安全工作,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尽最大努力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共同建设和维护中山的平安大道。

撰稿人:郑学泓、游静   校对人:IC006  撰稿单位:电教站
审核人:IC006  发布人:IC010  制作单位: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