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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3日 星期四 12:14:53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各自考辅导中心、有关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检查和评价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并配合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年审工作,现决定开展中山市2007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检查,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市辖区内的自考辅导中心、民办中小学和由我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培训机构。
二、检查内容
按照《中山市自考辅导机构办学检查手册》、《中山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检查手册》、《中山市民办培训机构办学检查手册》(以下统称《手册》)的指标进行检查和评分。
三、检查安排
分民办教育机构自查、镇区检查、市教育局检查核定三阶段。
民办教育机构自查阶段:2008年3月27日前,教育机构自行对照《手册》进行自查自评,准备好相关的佐证材料,以便检查。镇区管辖的民办教育机构把《手册》在3月28日前上报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各自考辅导中心、博文学校、中港英文学校、三鑫双语学校、华师中山附中附小的《手册》上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科。
镇区检查阶段:2008年3月31日到4月18日,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组织检查组到辖区各民办教育机构检查评分,提出检查意见。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根据检查组意见或复评情况加具“检查合格”或“检查不合格”的意见,于4月21日前把《手册》分别上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科。
市教育局检查核定阶段:市教育局对《手册》及有关资料进行复核,并抽检部分民办教育机构,最终加具意见。另外,教育局直接对各自考辅导中心、博文学校、中港英文学校、三鑫双语学校、华师中山附中附小进行检查评定。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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